2007年12月11日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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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或者首府一般係一或者一地,響政治上最重要嘅城市。亦都係政府機關同政府首長所在地,由法律訂明。一國之下,國以下嘅中心,按國嘅性質唔同,都會有唔同稱呼。響聯邦制下,各邦都可以叫做首都。響一元國,就可能叫行政中心,或者其他類似叫法。
響現代中國,會叫一國之首做首都,而一地之首做首府。而英文裏面並無呢個分別,而都叫做 capital,所以經常引起誤會。
從歷史來睇,首都多數係一國或者一區嘅經濟中心,繼而成為權力中心,再用佢嘅實力攻佔或拼入周圍地方。倫敦莫斯科就係一例。
一個國家可以根據個別嘅國情有多過一個首都,例如南非嘅行政首都係比勒陀利亞(Pretoria), 立法首都係開普敦(Cape Town),司法首都係布隆方丹(Bloemfontein)。而政府所在地又可以唔喺首都,例如荷蘭嘅政府所在地係海牙(The Hague),而唔係首都阿姆斯特丹(Amsterdam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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